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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联发展控股与法氢新能源集团就可能成立合营企业订立谅解备忘录

  (00264)发布公告,于2024年11月4日,公司与战略合作伙伴(法氢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就可能成立合营企业订立谅解备忘录,内容有关汽车发动机氢气喷射清洁系统方面的战略性业务合作。

中联发展控股与法氢新能源集团就可能成立合营企业订立谅解备忘录

  除有关正式协议、终止、保密、费用、监管法律和司法管辖权的若干条文外,谅解备忘录并不具备法律约束力。倘公司与买方落实成立合营企业,彼等将订立正式协议。

  于2024年11月4日,配售代理与公司订立配售协议,配售代理有条件同意作为公司配售代理按尽力基准促使不少于六名承配人(彼等及彼等的最终实益拥有人均为独立第三方)认购最多4000万股配售股份,配售价为每股配售股份1.02港元。配售股份将根据一般授权配发及发行。

  假设于本公告日期至完成配售事项期间公司的已发行股本并无任何变动,配售事项下的配售股份最高数目相当于经配发及发行配售股份而扩大的公司已发行股本约8.84%。每股配售股份的配售价为1.02港元,较股份于11月4日在联交所所报收市价每股1.260港元折让约19.05%。

  待配售事项完成后,预期配售事项的最高所得款项总额及所得款项净额(经扣除公司承担的配售佣金、专业费用及所有相关开支)将分别为约4080万港元及3960万港元。按此基准,净发行价将约为每股配售股份0.99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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