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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法硕非法学考研专业综合真题答案解析

2010法硕非法学考研专业综合真题答案解析

历年考研真题是考生重要的复习资料,历年真题是最能够覆盖所有考点,最能够展现规律的复习资料,考生不论在初期复习、还是冲刺阶段的复习,考生都应该重视真题的作用。 为帮助同学们复习能够方便的找到所需要的资料,我们将整理历年考研专业课真题与同学们进行分享,希望同学们在复习过程中能够适当参考。 2010法硕非法学考研专业基础真题答案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 1.C2.D3.D4.A5.B 6.B7.B8.C9.C10.D 11.C12.D13.B14.A15.A 16.C17.A18.A19.B20.C 21.C22.D23.A24.B25.B 26.B27.D28.A29.B30.B 31.B32.C33.A34.D35.A 36.A37.C38.B39.C40.C 41.C42.B43.D44.C45.B 二、多项选择题 46.BCD47.ACD48.ABC49.BCD50.ABCD 51.ABC52.AC53.ABC54.BCD55.ABC 56.AC57.ABC58.ABD59.AC60.ABD 61.BD62.ACD63.ABCD 三、简答题 64.答案要点: 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包括假定(条件)、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三个要素。 (1)假定(条件)是指法律规则中规定的适用该规则的条件和情况的部分,即规则在什么时间、空间对什么人适用以及在什么情景下对人的行为有约束力的问题。 (2)行为模式是指法律规则中规定人们具体行为的方式的部分,包括可以这样行为、应该这样行为和不得这样行为三种模式。 (3)法律后果是指法律规则中对遵守或违反规则的行为予以肯定或否定的评价的部分。 65.答案要点: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由委员长,副委员长若干人,秘书长,委员若干人组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中应当有适当名额的少数民族代表。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职务。 (2)意义:各民族在参与国家事务管理上享有平等权利。体现权力分工与制约原则,保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全力做好本职工作。 66.答案要点: (1)领事裁判权,指一国通过其驻外领事对在另一国领土上的本国国民按照本国法律行使司法管辖权。 (2)清末领事裁判权制度确立于1843年的《中英五口通商章程》及其后的《虎门条约》。至20世纪20年代,相继有20多个国家与中国签订了相关条约。1864年清政府在上海租界内设立外国领事官员可参与会审的专门审判机构,会审公廨制度正式形成。这一制度是领事裁判权制度的延伸。 (3)领事裁判权是帝国主义列强干涉中国内政、操纵中国司法的重要手段,严重破坏了中国的司法主权。 四、分析题 67.答案要点: (1)材料中涉及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甲被开除公职,属于行政责任。甲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属于刑事责任。甲赔偿乙的医药费,属于民事责任。 (2)材料中涉及法律的评价、强制、教育等作用。法院判定甲构成犯罪,体现了评价作用。甲被开除公职,被判处刑罚,同时承担乙的医药费,体现了强制作用。甲对自己行为的反省和对他人的告诫,体现了教育作用。 68.答案要点: (1)警方的做法是违法行为。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警方对涉案人员的游街示众行为是侮辱人格的行为,侵犯了宪法保障的涉案人员的人格权利。 (2)公安机关在执法活动中应遵循的基本原则是法治原则、人权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责任制原则、联系群众为人民服务原则和精简效率原则。 69.答案要点: (1)这段文字规定的是唐律适用的类推原则,即对于唐律中没有明文规定的犯罪行为,如何比照有关类似条款定罪量刑的问题。 (2)对唐律中无明文规定但又需予以惩处的犯罪行为,凡应减轻处刑的,应列举重罚条款的类似规定,比照从轻处断;凡应加重处刑的,则应列举轻罚条款的类似规定,比照从重处断。 (3)这一规定体现了对司法官适用类推断狱的严格要求,反映了唐朝立法对于类推的基本价值取向:既予以认可,以发挥其对现行律典的灵活补充作用;又予以规范和限制,以防其破坏国家法制。 五、论述题 70.答案要点: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本质上是法治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是实现社会和谐发展的基石和保障。 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保障作用主要体现在: (1)立法方面。健全完备的法律体系有助于更好地引导、规范和约束公民和政府的行为,使之依法办事,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健康的制度环境。 (2)执法方面。建立服务型政府,严格依法行政,有助于贯彻以保障人权为核心的法治原则和精神,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3)司法方面。公正独立的司法体制,有助于真正形成公平和公正的社会环境,使各社会阶层人民群众各得其所,和谐相处,最终实现社会安定。 (4)守法方面。社会成员遵纪守法,政府依法办事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社会成员和政府法律意识的不断提高,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要条件。 (5)法律监督方面。法律监督可以通过对立法、执法、司法和守法等法治环节的作用保障和促进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 联系我国实际进行正确论述。 推荐阅读:历年法律硕士(非法学)考研真题及答案+下载(2008-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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