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2.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2022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一般性支出明细表
15.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2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1.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2.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23. 政府采购预算表
24. 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四、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2022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五、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六、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一般性支出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政府采购情况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4.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九、名词解释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郴州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湘办〔2018〕63号)、《中共郴州市委办公室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郴州市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郴办发〔2019〕4号)设立郴州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对外可使用市文物局名称。《郴州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明确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起草历史文化保护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研究拟订全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政策措施、事业和产(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融合发展,推进全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二)指导、管理全市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三)负责全市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指导、协调、监督全市文化体育设施建设。指导、推进全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科技创新发展,推进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四)负责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五)统筹规划全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产业,组织实施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产业发展。
(六)组织、指导全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对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指导、监督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行业所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推进全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市场秩序。
(七)组织、指导全市文化、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实施全市国内、国际文化旅游市场开发战略。
(八)指导、监督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业务工作,承担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和节目传播的监测、监管,负责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内容和质量的审查。管理全市广播电视频率、频道。组织实施全市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负责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和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九)组织实施《全民健身计划》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承担组织考核评估工作,指导、管理全市重大群众体育活动,依法监管高危体育项目。组织实施“奥运争光计划”,负责竞技体育项目设置、布局、规划管理工作,指导全市竞技体育训练和竞赛工作,组织参加和承办国际、全国、全省、全市性体育竞赛。
(十)协调指导全市文物和博物馆安全防范工作,指导全市文物安全责任落实。负责全市世界文化遗产和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审核、申报、保护和监督管理相关工作。管理和指导全市考古挖掘、文物保护工作。组织、协调重大文物保护和考古项目的实施。承担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工作。负责文物保护利用和博物馆有关审核、审批事务及相关资质认定的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文物保护宣传工作,组织开展重大文物保护科学创新工程,促进文物保护科学成果的转化和推广。
(十一)制订全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管理队伍建设、人才培养和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监督管理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工作,承担有关专业人员资格认定和技术职务评审组织工作。指导市级有关行业社团的工作。指导全市有关院校开展文化、旅游、体育教育的有关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责调整。有关行政审批职责按照省政府关于郴州市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方案批复意见,由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承担。
(十四)有关职责分工。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有关行政审批职能划转和工作交接后,按照审管分离的原则,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查、审批及决定送达;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负责组织制订、实施区域有关产业、行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标准,推动行业发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高公共服务有效供给等。按照审管联动的要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及时将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办理结果告知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为事中事后监管提供依据;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负责及时将有关监管信息、涉及行政审批的政策文件送达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会同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协调上级主管部门办理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建立审批服务联席会议制度和工作衔接配合机制,简易事项审批有关审查勘验工作由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承担,重大事项审批和审批涉及专业要求较高的复杂勘验、检验检测、技术论证、联合验收等工作由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参与并提供有关支撑服务。
2.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郴州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内设机构15个,分别为:办公室、人事科、文化艺术科、公共服务科、产业发展科、资源开发与全域旅游推进科(红色旅游指导科)、市场管理科、政策法规与安全监督科、推广传播和交流合作科、群众体育科、体育竞赛训练科、广播电视科、文物保护与考古科、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博物馆科、机关党委等科室(部门)。下辖10个事业单位,分别为:郴州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郴州市博物馆(郴州市文物保护中心)、郴州市图书馆、湖南省昆剧团、郴州市文化馆(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市文化艺术研究中心)、郴州市歌舞剧团、郴州市旅游服务中心、郴州市烈士公园(湘南起义纪念馆)、郴州市体育学校、郴州市全民健身服务中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郴州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部门本级
2.郴州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3. 郴州市博物馆(郴州市文物保护中心)
4. 郴州市图书馆
5. 湖南省昆剧团
6. 郴州市文化馆(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市文化艺术研究中心)
7. 郴州市歌舞剧团
8. 郴州市旅游服务中心
9. 湘南起义旧址群管理处(湘南起义纪念馆、郴州市烈士公园)
10. 郴州市体育学校
11. 郴州市全民健身服务中心
三、2022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一般性支出明细表
15.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2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1.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2.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23.政府采购预算表
24.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四、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2022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9754.81万元,其中,经费拨款9559.70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36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收入159.11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778.99万元,主要原因是经费拨款增加669.05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增加4.5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减少2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收入增加125.44万元。
(2)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9754.81万元,其中,教育支出153.49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8210.4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13.7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39.2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37.80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778.99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1031.60万元、项目支出减少252.61万元。
2.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595.70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022年年初预算数为6986.43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
①工资福利支出6127.71万元,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等。
②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16.60万元,包括离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助学金等。
③商品和服务支出742.12万元,包括办公费、交通费、会议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2022年年初预算数为2609.27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①重点项目安排情况
a文化体育发展专项支出70万元,主要用于1.开展非遗展示展览、推介传播活动,传承非遗文化;2.扶持非遗传承人和非遗项目开展传承活动;3.推动市级非遗项目的传承发展。
b教育综合发展专项支出150万元,主要用于改善训练环境,更换先进的训练设备,提升竞技水平。
②运行维护经费、业务工作经费、其他项目安排情况。
a运行维护经费1061万元,其中(1)郴州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部门本级100万元,主要用于1.确保行政工作正常运行;2.保障办公大楼日常运转。(2)郴州市博物馆130万元,主要用于临聘人员的工资;安保工作外包;免费开放持续推进;消防、安防、中央空调维保等其他日常维护。(3)湖南省昆剧团32万元,主要用于“湘昆苑”正常运转物业管理费。(4)郴州市图书馆90万元,主要用于共享工程、数字图书馆建设、免费开放补助、劳务派遣人员费用、24小时运行维护、机房智能化改造等。(5)郴州市体育学校217万元,包含1.学生伙食费175万元,主要用于运动员增加营养,满足训练对营养需求;2.训练场馆维护及院内物业费27万元,主要用于各训练场馆及教学楼的常年维护维修、院内的物业相关费用及学校水电费;3.运动员服装费15万元,主要用于购买教练员和学生训练服装。(6)郴州市烈士公园422万元,包含1.郴县苏维埃政府旧址(陈家大屋)保护运行维护42万元。主要用于湘南起义旧址群-郴县苏维埃政府旧址“陈家大屋”保护运维费用,包括旧址红色宣教等临聘讲解人员工资福利、日常运维安保及卫生、私房部分房屋租赁及税金等专项工作经费;2.清明•祭英烈及9.30国家公祭日活动运行维护经费10万元,主要用于负责全市机关、部队、学校、社会团体及各界人士参加清明•祭英烈及9.30国家公祭日纪念活动的费用,包括:纪念活动现场布置、拍摄、宣教牌、宣教栏、宣教立柱及敬献仪式采购鲜花、花篮、乐队伴奏等费用;3.烈士公园管护运行维护经费270万元,主要用于管护人员工资福利、园区纪念设施、绿化管护、森林防火及安保卫生等日常运维支出;4.湘南起义纪念馆、郴州地方党史陈列馆运行免费开放运行维护经费100万元,主要用于纪念馆讲解员、安保、卫生、文保等人员工资福利及展馆设施维修维护、宣教活动及办公等运维支出。(7)文化馆运维费70万元,主要用于举办普及性文化艺术类培训项目,举办公益性讲座、展览,开展宣传活动,组织公益性群众文化活动,基层文化骨干业务辅导,民间文化传承活动,流动文化服务,业务用房小型修缮及零星业务设备更新等支出;群文艺术创作,各类广场活动,文化志愿者服务等相关的费用支出。
b业务工作经费858万元,其中(1)郴州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部门本级498万元,包含1.跟班学习人员经费13万元,主要用于经市政府决定,安排1人赴省文化厅跟班学习费用;2.文旅业务工作经费208万元,主要用于做好文化志愿者活动、承办全省性相关活动组织工作;做好非法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的整治;组织参加每年的湖南省青少年锦标赛,力争成绩保持在全省前八;3.旅游文化产业促进会113万元,主要用于旅游文化产业促进会工作经费保障,进一步规范旅游、文化市场秩序,促进全市旅游文化产业发展、推进做优做强旅游文化企业;4.信用体系建设第三方服务费20万元,主要用于提升旅游行业建设及质量,建设文旅行业信用体系;5.文物保护调查勘探及考古发掘144万元,主要用于组织全市文物资源的普查、认定、登录、公布、申报定级及保护管理,做好全市文物保护专项规划、文物保护工程技术方案、工程事中事后监督管理;管理全市考古发掘和基本建设工程中的文物调勘及考古发掘工作;对全市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进行督察工作。在资金范围内,保护一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对其进行本体修缮,安防、消防等保护性设施建设,陈列展示等。(2)郴州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40万元,主要用于聘请网吧监督员等工作人员费用、办公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方面的开支。(3)郴州市博物馆70万元,主要用于文物保护、文物调勘与考古发掘、三维等数字化建设。(4)湖南省昆剧团62万元,主要用于1、做好昆剧传承工作,非遗传承学习费用、教学劳务费、差旅费、演出消耗品、购置演出用品等;2.“周周演”工作,演出服装、化妆、道具等消耗品购置,让更多市民了解昆曲,了解郴州文化,进一步推广传统文化。(5)郴州市图书馆78万元,主要用于图书购置和报刊订阅。(6)郴州市体育学校20万元,主要用于运动员参加常年比赛的各项经费。(7)郴州市全民健身服务中心7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老年人体育活动及赛事、举办老年体育项目培训、参加省老年人运动会。(8)郴州市旅游服务中心20万元,主要用于文旅行业培训;旅游信息咨询;审核电子导游工作和发放导游身份标识等。
c其他项目经费470.27万元,其中(1)郴州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部门本级86万元,包含1.《湘南起义旧址群保护规划》编制经费尾款66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以前年度《湘南起义旧址群保护规划》编制项目经费尾款;2.沙洲专班工作经费20万元,主要用于推进沙洲区域特色产业工作、指导沙洲区域产业项目建设实施相关工作。(2)执法支队保运转(非税收入)14.2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工作正常开展;(3)郴州市博物馆30万元,主要用于红色文创郴博文创开发。(4)湘昆剧传承发展200万元,主要用于聘用昆剧演职人员全年人员工资、福利及各项保险。(5)郴州市体育学校30万元,主要用于临聘人员工资、保险等支出。(6)郴州市歌舞剧团40万元,主要用于举办普及性文化艺术类培训项目,举办公益性讲座、展览,开展宣传活动,组织公益性群众文化活动,基层文化骨干业务辅导,民间文化传承活动,流动文化服务,业务用房小型修缮及零星业务设备更新等支出;群文艺术创作,各类广场活动,文化志愿者服务等相关的费用支出。(7)郴州市全民健身服务中心70万元,主要用于国民体质年监测、举办群众体育赛事、举办群众体育项目培训。
五、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数144.9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2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3.55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费53.55万元),公务接待费71.38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相比减少24.9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减少1.9万元,原因是按照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11万元,原因是按照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公务接待费减少12.02万元,原因是按照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要求,厉行节约。
六、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一般性支出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一般性支出经费预算数1671.49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635.70万元,资本性支出35.79万元。2022年一般性支出经费预算与2021年相比增加11.20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的增加至使一般性支出经费预算数增加。
七、关于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郴州市文体旅游广电体育局2022年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郴州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部门本级、郴州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等行政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45.25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1.86万元,下降0.75%。
2.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含政府购买服务)286.3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1.38万元、政府购买服务2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金额9754.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45.54万元、项目支出2609.27万元,绩效目标详见附件。
(2)部门专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2022年部门专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金额3759.27万元(其中科室代编项目绩效目标金额1150万元,包含1.文化惠民送戏下乡支出150万元;2.文旅产业发展专项支出1000万元),绩效目标详见附件。
(3)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其中1.文化体育发展专项支出70万元。2. 文旅产业发展专项支出1000万元(科室代编)。3. 教育综合发展专项支出150万元,绩效目标详见附件。
4.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1)车辆占用使用情况。郴州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部门共有车辆21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17辆。
(2)大型设备占用使用情况。郴州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部门共有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1台(套)。
(3)房屋占用使用情况。郴州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部门共有办公用房7266.64平方米,业务用房5853.68平方米,其他用房3268.29平方米。
(4)其他国定资产占用使用情况。郴州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部门其他固定资产占用使用共6406.64万元。
九、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一般性支出。一般公共预算一般性支出,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和资本性支出中的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各部门根据本部门情况对专业词语进行解释)
2022年郴州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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