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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份银行理财产品收费研究:超额业绩报酬高至100%、销售管理费率0-0.5%

21资管测评报告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银行理财子公司陆续开启线上直播,投资经理变身网络主播开启“带货”模式。 传统的预期收益型理财下,投资人一般关注收益率、期限、起购门槛等。在银行理财净值化转型进程中,理财产品销售、管理费用受到关注。 21资管研究院调查小组针对银行理财子公司的137份热销理财产品进行了大样本测评(截至2019年12月末),通过对收费、收益、信息披露等多维度展开详细调查发现,银行理财产品普遍存在管理费、销售费用、超额业绩报酬收取标准不统一的情况,而且不同银行理财子公司收费标准差异过大。 在137份样本中,有32.84%的理财产品收取高达60%的超额业绩报酬,有4.38%的理财产品收取100%超额业绩报酬。比如,工银理财超过一半产品的销售管理费费率达0.2%-0.3%,而建信理财67%的产品费率处于0.3%-0.4%区间,整体收费比较高。 需要指出,很多机构在产品说明书中声明,业绩比较基准只是作为收益的参考,不作为实际收益保证,但当机构收取100%超额业绩报酬时,用户能获得的最高收益就是业绩比较基准,超过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部分将全部归银行所有。 21资管研究小组认为,在净值化转型过程中,银行理财子公司、公募基金等应抓住机遇,参考发达市场资管机构,将产品销售导向转向服务导向,盈利模式也应从过去的“类信贷”下交易的手续费模式,转向按管理客户资产规模收取顾问费的模式。 21资管研究小组2020年还将陆续发布收费、收益、信息披露等其他维度的测评报告,推动投资者对理财产品有更深入的了解。 137份理财产品调查样本 根据《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理财产品销售文件应当载明收取销售费、托管费、投资管理费等相关收费项目、收费条件、收费标准和收费方式。 一般而言,银行理财子公司产品收取的费用包括七大类:申购费、赎回费、固定管理费、托管费、销售费、超额业绩报酬(浮动管理费)、其他费用(如税费、交易费、审计费、信息披露费等)。 21资管研究小组发现,大部分理财子公司不收取产品认购费和赎回费;固定管理费、托管费、销售费一般采用固定费率方式,但有一定差异,按照每个规定估值日理财产品净资产的一定比例来每日计提、定期支付;理财产品超额业绩报酬的收取更是花样百出,收取0-100%不等分成。 根据中国理财网的产品披露信息整理,2019年,银行理财子公司预售、在售、存续的理财产品共计314份,全部为净值型,期限大多3年以上至10年。产品发行方包括工银理财、中银理财、农银理财、交银理财、建信理财、招银理财。其中,封闭式净值型、开放式净值型、混合类净值型分别占56.20%、43.07%、0.73%。 以2019全年作为观察视角,中国理财网登记的314份理财产品中,从各银行、理财子公司网站、APP、微信公众号等公开渠道能查到产品产品说明书的仅137份。工银理财样本量缺失最大,该公司2019年登记发行202份理财产品,其中11月2日当日登记101份,但其从公开可查产品说明书的只有17份。究其原因,可能与母行将存续产品转到理财子公司登记时间差有关。工银理财人士答复21资管研究小组称,原因是部分产品面向特定人群,不对外披露产品说明书。 本次测评样本量137份,收集有效产品数据近万条,样本理财产品募集资金总规模上限16777.9亿元。测评数量上,样本占比最高的是中银理财45份(占比32.85%)、交银理财30份、工银理财28份、建信理财27份、农银理财6份、招银理财1份。 超额业绩报酬:100%是否合理? 银行理财净值化转型后,仍向投资人收取“超额业绩报酬”,这一现象目前广泛存在。 21资管研究小组在本次测评样本中发现,4.38%的银行理财收取100%的超额收益,即超额收益全部被产品管理机构拿走;17.52%的银行理财产品收取80%的超额收益报酬;32.84%的理财产品收取60%的超额业绩报酬。值得投资者关注的是,测评样本中有9.49%的理财产品不收取超额业绩报酬。 超额业绩报酬收取比例100%的,是中银理财旗下6款产品,包括“(江苏专属)中银理财-睿富2019年01期”、“中银理财-睿富2019年10期”、“中银理财-睿富2019年09期”、“中银理财-睿富2019年08期”、“中银理财-睿富2019年04期”、“(上海专属)中银理财-睿富2019年03期”。 超额业绩报酬也称超额管理人报酬,一般作为银行理财的浮动管理费收取,在各机构理财产品说明书中叫法不一。招银理财称之为“浮动投资管理费”,工银理财、中银理财、交银理财、建信理财称为“超额业绩报酬”,农银理财称为“管理人超额收益分成”,本报告统称为“超额业绩报酬”。 收费方式一般是:若理财产品最终年化收益率≤业绩比较基准,机构将不会收取超额业绩报酬;若理财产品年化收益率>业绩比较基准,对投资收益超过按业绩比较基准计算的收益部分,提取0-100%不等作为超额业绩报酬。以交银理财产品说明书为例:“针对投资收益超过按业绩比较基准计算的收益部分,产品管理人提取20%作为超额收益。” 资管新规施行之前,银行理财产品实行预期收益型,为刚性兑付;资管新规施行后,各机构发行的净值型产品均是打破刚兑的非保本理财,银行为何还要收取超额业绩报酬? 根据资管新规,“新发行的银行理财产品不应留存超出预期收益率的投资收益,而要明确核算规则,并将管理费之外的投资收益全部给予投资者。”也就是说,在产品没有了预期收益率、投资者自担风险的同时,也可能获得理财产品的超额收益。既然如此,为何还有机构收取100%的超额收益? 很多机构在产品说明书中声明,业绩比较基准只是作为收益的参考,不作为实际收益保证,但当机构收取100%超额业绩报酬时,用户能获得的最高收益其实就是业绩比较基准,超过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部分将全部归银行所有。 本次测评样本中,银行收取的超额业绩报酬平均值是43.36%,总体偏高。对于产品为何收取超高或超低的超额业绩报酬,在产品说明书中未给出解释。 某银行理财客户经理表示:“超额业绩报酬通常不会在产品官网显示出来,在产品说明书中会有收费情况的说明,净值型产品客户可以自己计算这个比例,但如果客户不主动提起,我们一般不会告知超额业绩报酬这部分收费情况。” 某大行理财子公司则表示:“超额业绩的收费与打破刚兑并不矛盾,因为业绩比较基准不是银行承诺一定能达到的,而是银行设立的一个收益参照,这个做法在国际的资管行业中也是有的。” 在资管新规指导下,打破刚兑的浮动净值货币基金问世,2019年11月浮动费率基金也以全新面貌开闸。 相比来看,银行理财产品收取超额业绩报酬作为浮动管理费,有利于鼓励投资经理取得更高业绩,但和基金的高报酬相比,理财子公司业绩比较基准普遍在4.2-4.3%期间,在收益本身不高的前提下,部分理财产品仍收取100%的超额业绩报酬,存在一定不合理性。 销售管理费:最高收取0.5% 销售管理费在产品说明书中说法不一。工银理财和交银理财称之为“销售手续费”,建信理财称之为“销售费”,农银理财称之为“销售管理费”,中银理财、招银理财称之为“销售服务费”。本报告中统称为“销售管理费”。 销售管理费主要是支付给银行客户经理等产品销售人员的费用。例如,建信理财销售管理费按照前一自然日产品资产净值的0.4%年费率计提;招银理财产品说明书的此项细节最为详尽,在销售管理费的计算方式上给予了详细的示例,销售服务费率每年0.30%,每个估值日计提,按半年收取;交银理财在销售管理费的信息披露最全面,不仅说明了销售管理费的计提频率,也告知了详细的费用收取频率,该公司按照当日产品份额的0.3%年费率计提。 销售管理费的计提频率上,交银理财采取“每日计提,按月收取”的方式;农银理财大部分产品则是“按日收取”;建信理财在产品说明书中声明“每日计提”,并给出公式,但具体收取频率却未写明;工银理财对于销售管理费如何计提及收取频率完全未作声明,仅告知会收取的年化销售管理费费率为0.3%。 由于各机构接受测评的理财产品样本数量不一,故通过分析各机构产品销售管理费费率占比热力图,能较为客观反映真实情况。 21资管研究小组发现,在销售管理费费率上,工银理财的费率占比最高区间是0.2%-0.3%,占比57%;农银理财占比最高区间是0.1%-0.2%,占比50%;中银理财82%产品处于0-0.1%区间,在本次测评中费率整体最低;建信理财67%产品处于0.3%-0.4%区间,收费整体最高;交银理财53%产品处于0.2%-0.3%区间,处于中等,招银理财发布的1个产品销售管理费费率是0.3%,处于中等。 从各机构销售管理费的平均值来看,建信理财整体收费最高,平均收费0.32%;工银理财和招银理财收费次高,达0.3%。农银理财、交银理财平均收费0.25%;中银理财平均收费0.079%,整体最低。 21资管研究小组发现,交银理财得利宝私银系列销售管理费为零,是所有测评产品中唯一不收销售管理费的产品。查阅“交银理财得利宝私银系列海外稳健净值型人民币理财产品”说明书,此款产品虽不收取销售管理费,但收取赎回费(大部分机构不收取赎回费),业绩比较基准高达6%,主要面向私人银行客户,私行客户投资起始金额为50万元,非私人银行客户投资起点金额为600万元,并以1万元为单位递增。

137份银行理财产品收费研究:超额业绩报酬高至100%、销售管理费率0-0.5%

固定管理费:最高收取0.8%。 银行既已收取销售管理费,为何还要收取固定管理费?销售管理费主要是支付给客户经理等销售人员的费用;而银行收取的固定管理费和基金公司一样,主要是支付给理财管理人员和相关部门的费用。 管理费在机构产品说明书中叫法不一,建信理财称之为“管理费”,交银理财、工银理财、中银理财称之为“固定管理费”,农银理财称之为“投资管理费”,招银理财称之为“固定投资管理费”,本报告中统称为“固定管理费”。固定管理费大部分按日计提,但各机构不仅收费标准不一,收费周期也不一致,农银理财按日收取,交银理财按季度收取,招银理财按半年收取。 测评的137份理财产品中,整体样本固定管理费平均值是0.19%,中位数0.15%,最高值0.8%,最低值为0。相比之下,公募债券基金平均管理费费率在0.45%左右。 其中,交银理财固定管理费平均收取最高,收费均值达0.25%,其中收取最高的3个产品分别达0.8%、0.7%、0.7%,不过这几个产品均是面向私人银行客户的,业绩比较基准高于一般银行理财产品,高收益高收费符合理财的风险规律。 申购赎回费:收费趋势有望归零 在本次测评样本中,137份理财产品的申购费全部为0,收取赎回费的产品仅有8份。 其中,交银理财收取赎回费最高,收费产品中以交银理财“得利宝私银系列”为主;建信理财主推的明星产品“乾元”建信理财粤港澳大湾区指数灵活配置理财产品(第01期)收取相关赎回费,根据用户对产品的持有时间分等级收取。 以“交银理财得利宝私银系列专享多元策略1501净值型理财产品”为例,持有时间低于170天收取1%赎回费,170天至360天收取0.7%,超过360天不收取赎回费。交银理财产品说明书显示,该产品是开放式净值型产品,实际天数是2914644天,是超长期产品。 21资管研究小组发现,交银理财收取赎回费的这些产品大部分是交通银行2014-2017期间发售的存续产品;资管新规施行后,新发产品中收取赎回费用的仅有2019年5月22日开始募集的“交银理财沃德睿享债券增强1902净值型理财产品”,持有时间低于180天将收取用户0.5%赎回费用。 针对产品高赎回费收取情况,交银理财官方回应:“每只产品是根据实际客户需求、产品定位、产品投资组合构建的方式和销售渠道的建议来设计的。” 银行理财子公司产品赎回费率为0的产品在本次测评中占比94.16%,赎回费全部归零指日可待。 托管费:普遍收取0.02%,最高达0.15% 银行理财的托管费和基金托管费类似,顾名思义是银行为用户保管财产而提取的费用。通常情况下,产品托管费按前一估值日资产净值的0.02%年费率计提,定期支付给理财产品托管人。 中银理财在发行的所有产品中统一收取0.02%的托管费,在产品说明书中普遍给出以下托管费的计算方法:F2=E×【0.02%】÷365;F为每日应计提的产品托管费,E为前一估值日资产净值,产品托管费每日计提,定期支付给理财产品托管人。 在137份理财产品测评样本中,整体托管费的均值是0.03%。其中,交银理财平均托管费率最高,达0.07%;招银理财2019年发布的唯一一款理财产品“招银理财招睿颐养两年定开1号增强型固定收益类理财计划”,托管费率为0.05%,位列第二;工银理财有2款产品托管费率达0.03%,分别是“工银理财·全球安盈固收类730天封闭净值型个人理财产品2019年第1期19GS8109”和“工银理财‘添利宝’净值型理财产品(XLT1801)”,其余接受测评的产品费率均为0.02%;中银理财、农银理财所有产品的托管费率皆为0.02%。 交银理财大部分产品托管费率收取比例是0.05%,部分产品高达0.15%和0.1%;中银理财、农银理财的收费比例是0.02%。 对此,交银理财回应:“本着市场化原则,根据各资管产品的情况和产品实际投资范围,与托管机构逐支产品商定托管费率,尽力为客户争取最大优惠。” (21资管研究院将陆续发布银行理财产品不同维度的测评报告,为投资者提供专业分析。同时开展系列投资者教育活动,敬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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