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电子版为发布稿。请以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正式标准文本为准。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保 护 行 业 标 准
HJ/T 394—2007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生态影响类
Technical Guidelines for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in Ecological
Construction Projects for Check Accept Comp leted Project
(发布稿)
2007-12-05 发布 2008-02-01 实施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发布
目 次
前 言 II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总则1
5 验收调查准备阶段技术要求5
6 验收调查技术要求6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实施方案和调查报告的编制要求 17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验收调查表(格式) 23
I
前 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
保护管理条例》,规范生态影响类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的附录 A 和附录 B 均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为指导性标准。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本标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2008 年 12 月 5 日批准。
本标准自 2008 年 2 月 1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解释。
II
HJ/T394-2007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生态影响类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态影响类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总体要求、实施方案和调查报告的编
制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交通运输(公路,铁路,城市道路和轨道交通,港口和航运,管道运输等)、水利
水电、石油和天然气开采、矿山采选、电力生产(风力发电)、农业、林业、牧业、渔业、旅游等行
业和海洋、海岸带开发、高压输变电线路等主要对生态造成影响的建设项目,以及区域、流域开发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工作。其他项目涉及生态影响的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HJ/T2.1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
HJ/T2.2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
HJ/T2.3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
HJ/T2.4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
HJ/T19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非污染生态影响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生态影响类建设项目 Ecological Construction Pr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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