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凤凰卫视旗下的凤凰金融,在北京经营期间是否取得完整合规的备案资格;
2、2019年7月迁移到海南后,是否也具有完整合规的备案资格;海南金融管理办公室能否出具相关证据,证明凤凰金融备案情况;
3、如果凤凰金融是引进的合规公司,那么他们他们是如何获取备案的?他们平台所发布的凤盈、凤储等产品显然不符合P2P监管要求,(他们将烂标打散、错配、勾结其他P2P公司搞高利贷,希望海南警方回复,谁在掩护凤凰金融长达7年的非法经营);
4、如果凤凰金融不具备备案资格,那么海南为什么要引进一家非法公司误导出借人投资,希望海南省政府站出来,对此解释和负责;
5、新上任的最年轻的证监会副主席王建军建议修改刑法,将欺诈发行罪调整纳入“金融诈骗罪”范畴,将最高刑提至无期徒刑;我们全社会范围内坚决支持。并且进一步提议,增加对金融诈骗重犯、从犯从严打击。贪腐、保护伞应最高处以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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